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米脂县张家湾石盐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米脂县张家湾石盐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已经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并通过技术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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